一、安全保護裝置故障、損壞: 調速皮帶秤在非正常狀態下缺少保護,造成人員損害。 皮帶秤警鈴、非正常停止開關、聯動和單機操作開關失靈,造成人員損害。 作業現場的系統啟動指令廣播失靈、停播,造成現場警示作用缺失。 二、擠壓損害: 皮帶秤檢修作業中,由于參與人員之間配合不當,造成擠壓受傷。 在皮帶秤密集區域內進行巡檢、維護、清掃、檢修作業時,相鄰設備走行或啟動,容易造成人員受擠壓。 吊運修理部位時,由于站立位置不當,造成被吊運物體擠壓。 三、高處墜落損害: 安全防護設施存在缺陷、破損等,防護范圍無法滿足生產要求,且危險源辨識不清,導致異常情況發生。 高空作業時未采取相關的安全措施,或所采取的安全措施達不到施工要求 ,導致墜落損害。 四、重物墜落損害: 調速皮帶秤因落礦受板腐爛、行架積料嚴重造成從高空墜落,打擊下方巡檢 、施工人員。 皮帶秤檢修作業中,起重機械安全裝置缺陷、起重時操作不當、未設置安全警示范圍,造成重物墜落傷人。 清理高空皮帶秤積料、檢修完畢進行現場環境清理時,發生高空拋物傷及下方人員。 五、卷入打擊損害: 崗位人員在進行皮帶秤的巡檢、維護、清掃、修理等作業時,因確認不到位,導致停止狀態中的皮帶秤突然啟動,造成人員被皮帶秤卷入或打擊。 在未切斷皮帶秤電源和相關操作開關的情況下對設備進行維護、清掃、修理時,造成人員被皮帶秤卷入或打擊。 崗位人員觸摸皮帶秤的轉動部位,導致本人或作業工器具被運轉中的皮帶秤卷入或打擊。 特殊作業時未嚴格按照相關安全順序進行,造成被皮帶秤卷入或打擊。 工器具接觸運轉中的的皮帶秤造成對人體的打擊損害。 六、其它損害: 夏季在相對封閉的作業環境內,因氣溫過高,通風環境差而造成中暑。 冬季作業時,因氣溫過低造成路面或調速皮帶秤通道積冰,導致滑跌。 雨天作業、上下扶梯、高傾度巡檢通道行走時,因防護不當或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的缺失造成滑跌。 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穿戴不整全或使用不規范,造成防護作用缺失。 現場照明設施損壞、缺失,造成作業現場視線不良,人員巡檢、維護設備時受傷。